第二章 奋力决战脱贫攻坚
以实施“四化”方略为统领,着眼“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加快实施十个《扶贫专项方案》,全面推进八大扶贫工程,通过“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18年底前,全面消除绝对贫困,168个贫困村实现“脱贫摘帽”,5.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实现乡镇有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硬化路、卫生室、公共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宽带网、金融网点和电商服务网点“七进村”,住房改善、安全饮水、产业扶持、便民道路、电网升级、技能培训、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八到户”。
第一节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进一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形成扶贫攻坚合力。一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通过“五个一批”明确进行分类,开展分类扶持,实行有出有进的动态管理。二是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扶贫攻坚“县统筹、乡镇主抓、部门联动”的责任管理体制。县级主要负责做好规划统筹、力量调配、进度安排、资金监管、督促指导等工作;乡镇是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制定贫困村规划、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建档立卡、组织发动干部群众、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县级部门(单位)负责行业扶贫规划、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和驻村帮扶工作。三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县本级财政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攻坚的同时,加大项目整合和资金统筹力度,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投向贫困村(户)不低于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总额的50%。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债券项目。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发动群众自主投入。四是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驻苍武警部队等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吸引苍溪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鼓励、支持、帮助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志愿服务、扶贫募捐、光彩事业等形式参与扶贫攻坚。积极打造公益扶贫品牌,开展“远山结亲、以购代捐”“10.17扶贫日”等公益活动。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完善并落实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五是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结合的金融扶贫体系,积极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等经验和做法,切实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
第二节 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
编制“五个一批”行动计划方案,抓实“五个一批”,即:扶持生产发展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实现脱贫的贫困群众,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促进就业带动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务工实现脱贫的群众实施就业援助。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外出务工人员技能,保障合法权益;积极创造县内新的就业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稳步提高收入水平。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扶持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异地搬迁安置一批。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发展和生活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自然和地质灾害治理等,有计划地对贫困群众实施进城入镇入园安置、易地搬迁安置和生态移民安置。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缺少收入来源、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医疗救助扶持一批。通过补贴提高贫困群众新农合筹资标准、降低贫困群众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措施,加大对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扶持,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第三节 巩固提升扶贫开发成果
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和巩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必扶智,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理财收益扶贫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创新社会帮扶机制,拓宽扶贫参与方式,搭建扶贫信息平台,实施“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开发建设。2018年脱贫摘帽后,继续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上继续倾斜,确保2020年同步小康。
专栏3:扶贫攻坚“五个一批”行动计划表
年度任务 扶持类别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户数 | 人口 | 户数 | 人口 | 户数 | 人口 | 户数 | 人口 | 户数 | 人口 | |
扶持生产和就业一批 | 6232 | 11172 | 5857 | 10206 | 674 | 7884 | 巩固提升 | 巩固提升 | ||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 4297 | 7815 | 7815 | |||||||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 1754 | 6583 | 1680 | 5276 | 2057 | 8526 | ||||
医疗救助一批 | 6733 | 8990 | 6465 | 9443 | 2289 | 4031 | 巩固提升 | 巩固提升 | ||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 将“十三五”期间受灾的贫困人口纳入灾后重建一批 |
专栏4:八大扶贫工程
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加快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农村能源建设,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所有组都有出行公路。 实施产业培育扶贫工程,新建5个万亩园、20个千亩园,贫困农民依托特色产业增收人均达到5000元以上。 实施住房改善扶贫工程,全面完成贫困村规划内的D级和C级危房改造,实施好5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1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债券项目,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实施教育科技扶贫工程,加快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狠抓创业就业培训,实现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均免费接受1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90%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家庭户均有1人非农转移就业。 实施卫生计生扶贫工程,实现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每万人口有2名全科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更加均等。 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深入开展“五百”工程,推进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实施金融支持扶贫工程,落实省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省级示范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扶贫攻坚。 实施保障救助扶贫工程,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贫困对象应保尽保,逐步建立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制度,使其救助水平达到脱贫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