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
2016年3月15日
2015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5618.10亿元, 比上年增长9.6%,“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4.7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2482.44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2700.92亿元,增长11.3%。三次产业比为7.7:44.2:48.1。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5259元,增长8.4%。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增长0.94%。城镇化率67.7%,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出生率13.3‰,死亡率5.9‰,自然增长率7.4‰。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208.33万户,户籍人口678.37万人,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99.96万人。
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城镇新增就业14.91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9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3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826人。2015年末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24.39万户,增长16.5%,个体从业人员53.58万人,增长18.5%;私营企业14.80万个,增长28.8%,私营企业从业人员97.88万人,增长16.9%,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122.83万人,增长16.6%,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82.86万人,增长15.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3%。
表1 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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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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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全 市 |
居民消费价格 |
1.7 |
食品 |
1.2 |
烟酒 |
4.2 |
衣着 |
3.5 |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0.7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6.1 |
交通和通信 |
-2.2 |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1.0 |
居住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