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县委、县政 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引 领经济新常态,自加压力,锐意进取,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在全市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 合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9.56亿元,比上年增长9%(可比价,下同)。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23.71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21.95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23.91亿元,增长11.3%。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4年的34.4:32.9:32.7调整为34.0:31.6:34.4,第一、二产业分别下降了0.4个、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1.7个 百分点,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8840元,比上年增长8%。
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8390万元,比上年增长18.59%,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1%。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7.36万人。全县常住 人口24.1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2%,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28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6.84万人,城镇化率为30.18%,比上年提高2.73 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375 人,人口出生率为9.85‰,比上年下降0.1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471人,人口死亡率为6.10‰,下降0.0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口904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5‰,下降0.12个千分点。
2015年年末常住人口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指 标 |
2014年 |
2015年 |
增长(±%) |
全县常住人口 |
24.11 |
24.12 |
0.02 |
其中:城镇 |
6.62 |
7.28 |
9.96 |
农村 |
17.49 |
16.84 |
-3.72 |
其中:男性 |
12.41 |
12.42 |
0.08 |
女性 |
11.70 |
11.70 |
持平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
2.50 |
1.87 |
-25.2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6.94 |
17.22 |
1.65 |
60周岁及以上 |
4.67 |
5.03 |
7.71 |
#65周岁及以上 |
3.23 |
3.52 |
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