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国民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4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9%,增幅位居全市第二。从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50.6亿元,比上年增长3.1%,增幅位居全市第二;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1.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增幅位居全市第四,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75.4亿元,比上年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98.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增幅位居全市第一。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1.1:38.1:40.8,与上年相比,二产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一产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1398 元,比上年增加1787元。
全县生产总值(GDP)
单位:亿元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全县生产总值 |
240.3 51.0 51.0 80.0 67.1 13.0 62.4 10.9 12.7
|
8.9 |
第一产业 |
50.6 |
3.1 |
第二产业 |
91.5 |
9.2 |
工业 |
75.4 |
9.7 |
建筑业 |
16.1 |
6.8 |
第三产业 |
98.2 |
11.8 |
运输邮电、仓储业 |
9.7 |
6.5 |
批发零售业 |
18.0 |
6.8 |
住宿和餐饮业 |
4.7 |
7.5 |
金融业 |
10.6 |
22.9 |
房地产业 |
8.4 |
9.1 |
营业性服务业 |
16.4 |
17.3 |
非营业性服务业 |
27.5 |
11.5 |
(2013年、2014年GDP总量为最新修订数)
(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与往年不可比)
二、农业
全年粮食面积366.2万亩,比2015年增加3.5万亩;油料面积8.5万亩;棉花面积2.9万亩;蔬菜、瓜果面积32.5万亩,增加0.24万亩。
2016年,全县小麦面积155.6万亩,单产505.8公斤,总产78.7万吨。全年粮食总产量130.5万吨,比上年下降2.1%。其中夏粮83.7万吨,比上年下降0.9%;秋粮46.8万吨,比上年下降0.04%;油料产量4.1万吨;棉花产量0.4万吨,比上年增长1.6%;蔬菜产量66.4万吨,比上年增长0.8%。
2016年全县共新建粮仓7.5万吨,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225万元、县财政配套250万元),已经竣工投入使用。其中:省粮食局粮仓建设项目5万吨落实在河沟、马店、全集、张集、许疃5个库点;中央投资2.5万吨仓库建设项目落实在中瑞公司1个库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21个点(含县级粮食部门管理终端),总计划投资455万元为省级财政补助,该项目正在实施中。目前,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投入使用,大大缓解了仓容不足的矛盾,在解决农民“卖粮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全县营造成片造林3万亩,其中,长防林1万亩;新建农田林网20万亩;义务植树200万株;新建绿色长廊100公里,其中,森林长廊示范段20公里;创建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9个。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千万亩森林增长和“三增”工作任务。
全年牲畜存出栏有所增加,其中生猪出栏81.2万头,比上年下降0.12%;存栏42.5万头,比上年增长0.1%。黄牛出栏3.28万头;存栏2.97万头,比上年下降0.3%。山羊出栏40.5万只,比上年增长3.9%;存栏22万只,比上年增长0.6%。家禽出栏500万只,比上年增长2.7%,存栏247万只,比上年增长0.4%。肉类总产量8.3万吨,禽蛋产量1.65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2.7%、4.0%。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7.3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6%;实现增加值53.4亿元,比上年增长3.6%。 全年农村用电量2307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农用薄膜使用量2595吨,比上年增长0.6%;农用柴油使用量20490吨;农药使用量1812吨,比上年下降7.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75.4亿元,比上年增长9.7%。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4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县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9.1亿元,比上年下降2.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