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选择全省13个县作为省农村建设评价样本县,象山县列入名单。
据悉,农村建设评价采用第三方评价方式,重点关注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样本县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调查收集全国样本县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编写浙江省样本县评价报告,国家。
全省样本县落到香山,得益于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城乡风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自2012年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以来,我县已成功创建19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累计投入建设改造资金1.42亿元。
据介绍,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旨在全面提升农村宜居水平,突出地域特色,传承弘扬历史文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一流、一流的社区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建立要求,实施“拆违、拆危、破旧”和“绿化、保洁、美化”等工程,旨在创建一个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省级专家组开展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等工作,用好评价成果促进农村建设,实现全县城乡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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