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3] |
|
总 计 |
2276184 |
100 |
|
0-14岁 |
335773 |
14.75 |
|
15-59岁 |
1361259 |
59.80 |
|
60岁及以上 |
579152 |
25.44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420138 |
18.46 |
六、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14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738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499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491人上升为123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575人上升为150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164人下降为3151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132人下降为28337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275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7550人,文盲率[4]由8.97%下降为5.39%,下降3.58个百分点。
七、城乡[5]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10498人,占57.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65686人,占42.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3665人,乡村人口减少22014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44个百分点。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因四舍五入,人口分年龄段比重之和不等于100。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