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纲要是依据《中共上犹县委关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县委、县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指导上犹未来五年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类规划和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开启跨越发展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有利条件,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应对未来发展面临的困难压力,切实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坚定信心决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第一节“十二五”发展成就显著
“十二五”时期,在中央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两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生态和区位两大优势,深入实施“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力推进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上犹先后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县、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13年度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全省镇村联动干道改造工作先进县,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实现,为顺利完成下一个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定基础。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县生产总值突破50亿元,达到50.84亿元,是2010年的1.84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均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分别达到8.03亿元和6.2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45.9亿元,五年增长1.82倍,年均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4亿元,年均增长1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1%。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三次产业比由2010年的24.3:37.0:38.7调整为19.9:39.2:40.9,二产和三产占GDP比重比2010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工业产业发展迅猛,五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亿元,新增园区面积4000亩,重点培植的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精密模具及数控机床两大工业主导产业集群产值达36亿元,南河玻纤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龙泰塑料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报材料已经受理,我县获批为“全省模具产业基地”、“全省玻纤及新型复合材料产业基地”,2015年被中国建材联合会批准为“中国玻纤新型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基地”,实现上犹工业“国字号”招牌零的突破。农业基础不断夯实,“两茶一苗”①产业规模基地30个,种植面积达53.8万亩,获评“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全国重点产茶县”,“上犹绿茶”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被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品牌价值达3.96亿元。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与崇义、大余共同成立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并开展活动,成功创建陡水湖国家4A级景区,油画、观赏石、生态鱼、温泉、漂流等独具上犹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逐步打响,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业态不断拓展延伸,以旅游为龙头的三产服务业实现“撑杆跨越”。2015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3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66亿元。
——基础设施加快完善。交通方面,厦蓉高速上犹段通车,实施了迎宾大道、滨江至江西坳、犹梅一级路、县城至油石、黄沙坑经双宵至黄埠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新(改扩)建国省道55.3公里、通组公路562.6公里,实现131个行政村水泥或沥青公路全覆盖。能源方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超过800公里,建成220千伏万罗输变电站,双溪风力发电、城区天然气管网、黄埠天然气门站等项目快速推进。水利方面,累计投入2.53亿元,实施了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灌溉、安全饮水、防洪堤、中小河流治理等一大批水利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通信通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依托主城区、融入主城区、成为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为主轴,组团推进黄埠、文峰、南湖三大新区建设,推动城区南扩西移,逐步建设成功能互补、统筹城乡、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重要功能区。五年累计征收土地1.4万亩,拉开城市发展框架近12平方公里,完成了文体中心、稍口小区、城区“五路一桥”改造等一大批城建类重点工程项目,思源学校、新区医院、梦想家园—城南社区等城市功能型项目加快建设,城区功能不断完善。五年新增城区绿地面积74.25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4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4%,比2010年增加10.8个百分点,城市宜居程度不断提升。扎实推进营前“全省百强中心镇”、黄埠“市级示范镇”和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建设,完成了377个新农村建设点,连续五年获批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一批试点取得突破,政府机构、行政审批、财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投资体制、文化体制、教育综合改革、生态文明体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开放程度和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累计引进项目94个,总投资达210亿元,其中超亿元项目47个;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2.5亿美元、出口总额达7.96亿美元,分别增长42.8%和221%。
——生态优势持续巩固。五年累计投入超过4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成造林20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4%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保护“一江清水”为核心,基本完成陡水湖、南河湖渔业整治,陡水湖列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南湖湿地公园正式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成功列入赣江源头保护区范围,梅水乡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营前镇等10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平富上寨等56个行政村被评为市级生态村。
——民生福祉稳步提升。全县累计完成民生类支出达58.7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06万元和7634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9864万元,7.27万人次享受了城乡低保,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19716户,解决8.42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完成农村低电压治理3.8万户,建成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4401套,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民生问题。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实施了二中迁建、职业中专迁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项目,县卫监所、急救中心、结防所、皮防所及一些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农家书屋和“文化上网”专线实现全覆盖。扶贫攻坚成效显著,贫困发生率明显逐年下降,五年减贫5.89万人,全县贫困人口减少到2015年的4.8万人。此外,残联、科技、体育、妇女儿童、青少年、民族宗教、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拥军优属、人防、防震减灾等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明显,“四风”顽症得到有效治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法治上犹建设全面展开,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平安上犹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专栏】“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长(%) |
经济发展 |
GDP(亿元) |
27.7 |
50.84 |
10.9 |
人均GDP(元) |
10756 |
19000 |
10.4 |
|
财政总收入(亿元) |
2.76 |
8.03 |
23.8 |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
1.93 |
6.27 |
26.6 |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6.31 |
45.9 |
23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8.71 |
14.24 |
14.2 |
|
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 |
3775 |
6186 |
10.3 |
|
出口总额(万美元) |
9540.7 |
11292 |
9.9 |
|
经济结构 |
三产比例(%) |
24.3:37.0:38.7 |
19.9:39.2:40.9 |
/ |
工业化率(%) |
33.3 |
35.3 |
[2.1] |
|
居民消费率(%) |
46.4 |
43.4 |
-1.4 |
|
城镇化率(%) |
38.9 |
50.4 |
[11.5] |
|
社会民生 |
全县总人口(万人) |
30.91 |
32.1 |
[1.19]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 |
20600 |
/ |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 |
7634 |
/ |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1 |
4.2 |
[0.1]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18 |
0.23 |
5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72.5 |
79.16 |
1.8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25 |
38.4 |
9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8 |
2.3 |
4.1 |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 |
87.90 |
98.10 |
2.2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94.04 |
96.62 |
0.5 |
|
资源环境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14.67 |
13.7 |
-1.4 |
森林覆盖率(%) |
81.4 |
81.6 |
[0.2] |
|
全县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 |
92 |
100 |
1.7 |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0.839 |
0.55 |
-8.1 |
|
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 |
3.5 |
2.5 |
-6.6 |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5 |
80 |
1.3 |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