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县域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各项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协调发展。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开放发展。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通过经济的深度整合,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坚持共享发展。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第五章 发展途径
围绕“主食加工基地、沿江产业新城、生态旅游名县、幸福和谐家园”的发展定位,通过对发展路径和动力认真梳理,归纳出木兰县“十三五”期间“九大发展途径”。
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建设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体制,提高自主创新、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积极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创业动力和创新活力,培养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项目牵动。把项目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加大项目投入力度,坚持包装储备一批、招商引资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项目推进机制,以项目大谋划、大储备、大建设支撑经济快速扩张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产业促动。坚持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把引进带动性强、关联度高、产业链长的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把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及支柱产业作为推进产业化进程的有力抓手,强化重点扶持和政策支持,培育壮大立县企业和支柱产业。
招商推动。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突破口,树立“项目决定发展,招商决定未来”的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思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投资环境,狠抓项目落地,有效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搭建投资平台,引导跨界合作,加强区域互联,拓展招商领域,完善激励机制,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招商格局,实现全县招商引资新突破。
资金拉动。努力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坚持立足于向上争取、自身盘活、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相结合,不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做实融资平台,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融资平台的重要作用,努力破解制约项目发展的资金瓶颈,推动木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政策调动。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解放生产力。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宏观调控,发挥政策激励的导向作用,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同时,积极出台完善我县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等政策,从用地保障、财政激励、金融支持、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交通带动。加快修建木兰县跨松花江公路大桥,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将木兰真正纳入哈尔滨1小时经济圈,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进区域经贸交流,使我县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更快地转化成为经济优势。同时,加快通用机场的前期工作,力争早审批、早开工、早投用。
流转轮动。加大撤村并屯工作力度,使农业人口向县城聚集,向中心村、镇集中,以人口流动带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加快中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功能的承载能力和产业的吸纳能力,刺激流转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动经济良性发展。
协调联动。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方略,突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六章 发展目标
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投资不断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7 %,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明显,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业和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到2020年,一、二、三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31.4:12.9:55.7调整为28:22:50左右。工业主导产业强势增长,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80%,农业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畜牧业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50%,三产服务业快速发展,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三次产业协同拉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创新驱动发展蓄积新动能。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逐步形成。
深化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完成,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人民生活质量实现新提高。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五年内摘掉省级贫困县帽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1.5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6平方米。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新篇章。人口、资源和环境与经济发展日趋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期末总人口控制在27.9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森林覆盖率达到49.6%。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完成市定预期目标。
城乡环境面貌凸显新变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城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主城区、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快速推进,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城镇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城乡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改善。
(具体指标见附表1)
附表1: 木兰县“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15年 完成数 |
2020年 计划数 |
年递增% |
属性 |
经济发展 |
地方生产总值(亿元) |
76.5 |
104.8 |
6.5 |
预期性 |
人均GDP(元/人) |
28333 |
37563 |
5.6 |
预期性 |
|
三次产业结构 |
31.4:12.9:55.7 |
28:22:50 |
- |
预期性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2.6 |
3.7 |
7 |
预期性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35.9 |
50.4 |
7 |
预期性 |
|
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23.5 |
34.5 |
8 |
预期性 |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1.9 |
2.6 |
7 |
预期性 |
|
社会发展 |
年末总人口(万人) |
27 |
27.9 |
0.7 |
约束性 |
城镇化率(%) |
30 |
55 |
- |
预期性 |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5 |
79.4 |
0.38 |
预期性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 |
3 |
- |
约束性 |
|
人民生活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8122 |
26630 |
8 |
预期性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9917 |
14577 |
8 |
预期性 |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套) |
1766 |
4595 |
- |
约束性 |
|
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 |
90 |
100 |
- |
约束性 |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24 |
31.5 |
6.25 |
预期性 |
|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20 |
26 |
6 |
预期性 |
|
每万人拥有病床数(张) |
25.36 |
35.71 |
2.07 |
预期性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99 |
100 |
- |
预期性 |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8.76 |
12.39 |
- |
约束性 |
|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
森林覆盖率(%) |
49 |
49.2 |
- |
预期性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25 |
30 |
- |
预期性 |
|
工业用水重复率(%) |
≥70 |
≥80 |
- |
约束性 |
|
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率(%) |
3.64 |
3.65 |
- |
约束性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98 |
- |
约束性 |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0 |
95 |
- |
约束性 |
|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 |
≥80 |
≥90 |
- |
约束性 |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5.4 |
1.8 |
-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