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的关键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也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加速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优美、 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的邢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本规划纲要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邢台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全市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和 中共邢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抓协同、治污染、惠民生等各项 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力促经济稳中回升、稳中向好。到“十二五”末,全市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212.1亿元增至1764.7亿元,年均增长8.1%;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76.5亿元,年均增长5.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02.7亿元,年均增长12.5%。累计实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1072项,完成投资213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66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34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1.98倍,年均增长17.4%。
——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坚持创新驱动,坚定不移调结 构,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百项技改项目和“三个三十”重点工程,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长征、红星等 “两汽一拖”走上重新振兴之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8.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由2010年的11.8%提高到17%;装备制造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2013年超过钢铁成为第一主导产业,2015年增加值达到142.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24.7%,超过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行业的总和。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新兴业态发展迅速,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9.4%,五年提高了10.7个百分点。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粮食产量连年增长,总产量达到451.1万吨,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7.0%。
——协同发展实现良好开端。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确定邢东新区为我市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战略平台,在产业、交通、生态环保以及科技、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强与京津对接合作,与京津开展合作项目达到156项,总投资1803.6亿元。威县与顺义、沙河与房山、市开发区与通州合作共建园区,市政府与北控集团、金隅集团、石药集团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教育系统有138个学校单位与京津石等地区的222家学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对接关系。以市人民医院为代表的24家医院和京津地区多家医院开展了对接合作。先后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积极对接,建立了河北博路天宝、河北旺族集团等院士工作站14家,与27名院士以及所率领的创新团队展开合作。
——城乡统筹发展成效明显。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73%,比“十一五”末提高6.8个 百分点。中心城市品质持续提升。大力推动“一城五星”深度融合,建成了连接“五星”的绿色长廊和快速路,出租、公交实现同城化管理,形成了十分钟交通圈。 七里河片区建设成效明显,龙岗片区启动开发,邢东新区获省政府批准;城市功能和品位明显提升,市图书馆基本建成并对外开放,市博物馆开工建设,成功创建国 家园林城市。县城镇扩容升级步伐加快。7个县(市)建成数字城管平台,新增省级园林县城13个、卫生城6个,威县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邢家湾、莲子镇、西郭城、河古庙被列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一批公园、游园、特色街区、风貌建筑等工程建成投用,要素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建成省级美丽乡村19个,改造提升省级重点村478个,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公路、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英谈、王硇、栾卸、樊下曹等特色村庄分别被评为“中国文化历史名村”、“中国景观村落”、“全国美丽乡村”和“魅力休闲乡村”。
——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坚持问题导向,深处着力促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清理减少市本级各类职权2557项,下放行政职权342项;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取消了审批“灰色地带”;全面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3.2万户;激活放开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7.7%,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9%。威县作为全省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县,成立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成熟做法在全省推广。大力加强园区建设,新增省级经济开发区20家、省级物流聚集区3家,实现了省级以上园区县县全覆盖;财税、金融改革加快推进,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深入实施百名高端人才引进、百家知名民企引进、百家科研院所引进“三个一百”行动计划,“走出去”实现突破,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9.3亿美元、实现外贸出口63.3亿美元。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大力实施东出西联战略,石武高铁、邯(邢)黄铁路建成通车,邢和铁路开工建设,邢和公司落户我市。邢台机场预可研获国家批复,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大广、邢汾、邢衡、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建成通车,环城高速正式投用,太行山高速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全市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567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全市客、货运输量大幅增加,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油(水泥)路。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及配套工程建成通水,西线引黄工程竣工。邢台(南和)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能源支撑能力稳步提升,城市电网、农村电网改造步伐加快,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加力治污染,坚定不移压产能,落实省“6643”工程,通过消化、转移、整合、淘汰“四个一批”,累计压减炼铁232.5万吨、炼钢152万吨、水泥703.3万吨、玻璃6417.5万 重量箱。深入开展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化工等五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大力“减煤、治企、控车、降尘、增绿”,组织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实心粘土砖瓦窑治理、“拔烟囱”三大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全面修复生态环境。 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地下水压采能力达到1.18亿立方米。大力实施造林绿化,新增造林合格面积78.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6.7%。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主要节能减排目标超额完成,为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贡献。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用于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累计达1104亿元,占总支出的78.6%,比“十一五”高出697亿元。新增城镇就业31.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各类社保、工资、津补贴水平不断提升。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24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分别达到94所、3267所,市儿童福利院主体完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10年的14744元、4965元提高到2015年的21895元、9152元,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上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7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9481户。60.07万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城市集中供暖能力和质量稳步提升。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高,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600余项科技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教育事业长足发展,新增幼儿园691所,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856所,新增标准化中小学38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10所,建成覆盖主城区的教育城域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6家市级医院实施新建迁建工程,组建市儿童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村镇医疗卫生机构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升到490元,参合率达到99.7%。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完成了大运河(邢台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邢窑遗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新增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4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创建2个单项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法治邢台建设有新成效,强力推进“平安邢台”建设,不断创新食药品监管措施,大力开展食药品专项整治,食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综合实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五年来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必须坚决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不折不 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必须转变发展理念,主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在好的基础上追求较高速度的增长;必须抓住用好机遇,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切实把京津冀协同发展融入经济社会 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补齐邢台发展短板;必须坚持创新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引领产业结构调整,以创新促进经济 转型升级,以创新抢占发展制高点,努力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必须激发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改革破解难题,靠开放增创优 势,不断为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以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妥善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治污染、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必须坚持改善民生,扎 实办好惠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驰而不息纠“四风”,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 |
2010年实际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实现情况 |
|||
2015年 |
年均增长 |
2015年 |
年均增长 |
|||
生产总值(亿元) |
1212.1 |
2040 |
11%以上 |
1764.7 |
8.1% |
|
人均生产总值(元) |
17189 |
27000 |
10% |
24256 |
7.1% |
|
全部财政收入(亿元) |
132.9 |
- |
13%以上 |
176.5 |
5.8% |
|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57.1 |
- |
14%以上 |
102.7 |
12.5%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454.7 |
995 |
17% |
871.8 |
13.6%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020.4 |
(8860) |
19% |
(7347) |
17.4% |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
2.56 |
(20) |
15% |
(19.3) |
- |
|
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 |
9.6 |
(86) |
20% |
(63.3) |
6.5% |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
11.8 |
- |
(6个百分点) |
17 |
(5.2个百分点) |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 |
0.61 |
1以上 |
(0.39个百分点) |
0.78 |
(0.17个百分点) |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0.25 |
0.5 |
15% |
0.586 |
18.6% |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8.7 |
32以上 |
(3.3个百分点) |
39.4 |
(10.7个百分点) |
|
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比重(%) |
29.2 |
|
(7.1个百分点) |
32 |
(2.8个百分点) |
|
城镇化率(%) |
40.93 |
|
(9个百分点) |
47.73 |
(6.8个百分点) |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2 |
≥4 |
(≥2个百分点) |
5 |
(3个百分点) |
|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9) |
- |
(25.8) |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19) |
|
(31)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万吨) |
COD排放量 |
11.78 |
10.44 |
(-11.3) |
10.17 |
(-13.7) |
SO2排放量 |
11.96 |
10.43 |
(-12.8) |
10.05 |
(-17.4) |
|
氨氮 |
0.98 |
0.84 |
(-14.5) |
0.84 |
(-14.3) |
|
氮氧化物 |
13.71 |
11.44 |
(-16.5) |
10.56 |
(-26.1)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
32.2 |
22 |
(-27) |
18.5 |
(-40.5) |
|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06 |
0.626 |
(0.02) |
0.645 |
(0.039) |
|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续) |
||||||
林木覆盖率(%) |
25.75 |
29以上 |
(3.25个百分点) |
26.7 |
(0.95个百分点) |
|
活立木蓄积(万立方米) |
795 |
820 |
1.10% |
820 |
1.10% |
|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69.69 |
65 |
|
65.59 |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4744 |
22686 |
9% |
21895 |
11% |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4965 |
7466 |
8.5% |
9152 |
13.1%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5.15 |
(20) |
平均每年4 |
(31.8) |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8 |
≤4.6 |
3.6 |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8 |
98.9 |
(0.1个百分点) |
98.9 |
(0.1个百分点)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1 |
93 |
(2个百分点) |
94 |
(3个百分点) |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3.5 |
96 |
(2.5个百分点) |
98.85 |
(5.35个百分点) |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万人) |
50.25 |
70.5 |
|
70.6 |
|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 |
_ |
覆盖所有县(市、区) |
已覆盖 |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万套) |
1.02 |
(11.56) |
|
(10.76) |
|
|
城市低保标准(元/月) |
277 |
|
(20以上) |
428 |
(54.5) |
|
农村低保标准(元/年) |
1423 |
|
(20以上) |
2808 |
(97.3)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8.9 |
≤8.03 |
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