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1220元,增长1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4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75元,增长10.3%。全面完成30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2.2亿元。财政民生支出6.73亿元。
脱贫攻坚基础档案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全省推广;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全省领先;脱贫户数42户,脱贫人口149人,贫困发生率0.02%,较去年下降0.0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坚强有力。城镇新增就业695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850人的243.89%;失业人员再就业率66.18%;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8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09%。就业帮扶130人,创业培训150人。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救助贫困人口151人次,报补医疗费64.82万元。发放城乡低保金2078.96万元。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3921人。不断巩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养老服务中心15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7.4万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投资改革,数据均是上报修订数据,最终以省市反馈为准。
3、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