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2700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率达101.53%,收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916万元。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19647人,城镇参加工伤保险196400人,失业保险11854人,生育保险15404人。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5434人,参合率达90%。
年末列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968人,发放保障金2209.3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253人,发放保障金6530.55万元。
年末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个,床位1510张,每千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23.2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20.76%,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十一、人口
201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66790人,其中城镇人口194558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1.68%,比上年提升1.13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为442609人。其中:男性人口233422人,女性人口20918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7%和47.3%。出生人口4641人,死亡人口4170人。
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指 标 | 年末数 | 比重% |
全县户籍总人口 | 442609 | 100.0 |
其中:城镇人口 | 98934 | 22.4 |
乡村人口 | 343675 | 77.6 |
其中:男性 | 233422 | 52.7 |
女性 | 209187 | 47.3 |
注:
①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领导干部手册为准。
②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人口计算。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