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口径,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54元,比上年增长9.9%。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63元,增长8.6%。其中,工资性收入18525元,增长8.8%;经营净收入7362元,增长4.4%;财产净收入1191元,增长5.5%;转移净收入4985元,增长15.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41元,增长12.5%。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6元,增长9.8%。其中,工资性收入5219元,增长8.7%;经营净收入3326元,增长12.6%;财产净收入125元,增长1.0%;转移净收入4116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07元,增长19.4%。
十一 、环境•安全生产
积极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16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52728户清洁能源“双替代”任务基本完成。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5天。全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690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4.48%。空气质量指数达到4.6%。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7.4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1320座,全市首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在绛帐建成投用,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20.7%。
注释: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为现价,增长速度为可比价。
3.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8年、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了修订。
4.本次公报数据,来源于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年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