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公安局)129.05万人,比去年下降0.58 %。根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2019年沛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4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4920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96元,增长9.0%;2019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865元,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503元,增长 6.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70元,增长7.4%。
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分别达到8.87万人、2.15万人、28.9万人、6.59万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保的参保率分别达98.3%和10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新增就业9305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9%。
注: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GDP等部分经济指标因2018年经济普查数据调整,与上年公报数据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