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二氧化硫减排量1893.3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53.8吨、氨氮减排量14.6吨、氮氧化物减排量2068.1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6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85万吨,综合利率107.1%;治理污染投资基金1.33亿元,当年施工项目46个,完工9个,新增废气能力303万标m3/时。森林管护面积4.2万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为199天。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下降57.1%,死亡3人,下降62.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焦化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27人/亿元,大大低于省、市下达的年度0.11人/亿元控制指标。全年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为0,较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0。
(整理编辑:张玉芳)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与上年相比较。
4、农业各相关历史数据依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5、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6、除标注的公安部门人口数以外,其他人口数由上级统计局根据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而得。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8、交通、通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等资料和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9、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为实况数据,2018年统计公报中为标况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