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875个,比上年增长4.4%;卫生技术人员8617人,增长1.5%;其他技术人员897人,下降1.8%;管理人员258人,增长1.6%;工勤技能人员741人,增长9.6%;卫生机构床位数7674张,增长10.2%。
表112019年各类卫生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
指 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比上年增长 (%) |
(一)卫生机构数 | 个 | 875 | 4.4 |
其中:医院 | 个 | 18 | 5.9 |
卫生院 | 个 | 18 | — |
社区服务中心(站) | 个 | 7 | — |
农村卫生站级村级医疗点 | 个 | 793 | 2.2 |
(二)卫生技术人员 | 人 | 8617 | 1.5 |
其中:执业医师 | 人 | 2464 | 4.8 |
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1323 | 13.8 |
注册护士 | 人 | 3699 | 0.5 |
注: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从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人口数据中,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均取公安部门年报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
5、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情况、国内贸易、金融业存贷款有关数据包含普侨区在内,其他数据没有包含普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