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环境保护
2018年全年全口径用水量为16.830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0137亿立方米,地下水16.8166亿立方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0.0218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0.0056亿立方米,畜禽用水量0.0044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量16.7882亿立方米,城镇环境卫生用水量0.0023亿立方米。
2018年我市林业经营总面积84234公顷,林业用地面积69431.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5072.5公顷;森林覆盖率26.1%,全年完成绿化造林面积14900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管理站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98089公顷,保护区森林覆盖率为9.25%。
2018年抚远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和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为364天,比上年增加5天,达标比例为99.7%,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为1天。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21μg/m³和16μg/m³,比上年下降4μg/m³和2μg/m³。一氧化碳浓度均值0.4mg/m³、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为3μg/m³、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6μg/m³和臭氧(8H)浓度均值为44μg/m³。比上年分别下降0.6mg/m³、5μg/m³、3μg/m³、2μg/m³。
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两条主要河流,别拉洪河为Ⅲ类水质,浓江河为Ⅲ类水质。
注:1、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抚远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