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5%。全县共有37.8万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偿,补偿总额36497.0万元,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53.2%。
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18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136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数31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74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5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25万元。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1192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619.39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10055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784.82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405.3元/月,比上年提高4.3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01元/月,比上年提高32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5%。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5285.3公顷,基本农田29250.0公顷,全年批准建设用地50.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5.2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1.6公顷。补充耕地71.8公顷。净增加耕地56.6公顷。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1个。
全县已发现矿产2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5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7种。煤炭储量达2.39亿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2个。
全县人均水资源3020立方米,总用水量2.48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59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518.8毫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0.36亿立方米。
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6.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9.0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5分贝。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控制区面积为5.14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处理93.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83平方米。
全县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18179.5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33公顷,完成荒地造林面积226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0528.0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6.0公顷;水土流失地区封育保护面积20.7公顷。
全县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221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15%。全县单位GDP能耗0.458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5%。全社会用电量7.61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4.26亿千瓦时,生活用电量3.66亿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0.33亿立方米。
全县全年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67起,道路交通死亡率0.092人/万辆。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统计口径不一,重新校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20年为人口普查年份,2020年全县人口数据届时会单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