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7.9万人,比上年末下降0.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8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6%,比上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率13.1‰,死亡率7‰,自然增长率6.1‰。
全县年末户籍人口26.5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了962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8.97万人,占总户籍人口比重为33.84%(户籍城镇化率),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7.54万元,占总户籍人口比重为66.16%;男性14.20万人,女性12.32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15:1。从年龄段上看,0-17岁59363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22.39%;18-34岁66557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25.1%;35-59岁93320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35.19%;60岁及以上45936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17.32%。
表4 2019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常住人口 | 17.90 | 100.0 |
其中:城镇 | 8.88 | 49.6 |
农村 | 9.02 | 50.4 |
户籍人口 | 26.52 | 100.0 |
其中:城镇 | 8.97 | 33.8 |
乡村 | 17.54 | 66.2 |
男性 | 14.20 | 53.5 |
女性 | 12.32 | 46.5 |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53元,同比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23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359元,增长10.2%。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00元,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25元,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42元,增长9.4%。
注:①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②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增加值等指标绝对数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③本公报中的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户籍人员数据来自县公安局户政科;卫生和专利数据来自县卫健局;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企业等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其他数据来自寿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