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育、文化、卫生事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年末全市共有高中在校生10323人,初中在校生20768人,小学在校生42652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82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62 %。
文化事业继续发展。广播人口覆盖率96.4 %,电视人口覆盖率96.9%。
医疗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94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248人,其中医生739人。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178114户,户籍总人口为537788人,出生率为7.89‰,死亡率为5.05‰,自然增长率为 2.84‰,人口密度139人/平方公里。
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标 名 称 年末人数(万人) 比重(%)
年末户籍人口 53.78
年末常住人口 55.75
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23.96 44.6
城镇人口 21.88 40.7
乡村人口 31.9 59.3
在总人口中:
男性 27.52 51.2
女性 26.26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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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101元,比上年增长9.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91元,比上年增长11.3%。
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8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
说 明:
1、《公报》发布时,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之后,若数据调整,以年报数据和《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2、弥勒市生产总值及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均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