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县公共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3240万元,比上年减少3.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16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全县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278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教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 13.8%、19.7%、13.1%、229.1%和下降18%。
金 融业:全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83542万元,比上年增长23.98%。其中:住户存款370844万元,非金融企业存款86685万元,广义政 府存款225985万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76526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住户贷款236240万元,非金融企业及机构贷款 340286万元。
保险业:全年各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552万元,比上年增长24.1%。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4499万元,比上年增长23.6%,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86万元,比上年增长25.6%,大地保险公司完成1160万元,比上年增长56.8%。
七、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 口: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72100人,比上年末增加2900人。全年出生人口6085人,出生率12.89‰;死亡人口3021人,死亡率6.4‰;自然 增长率6.49‰。年末全县常住城镇人口176943人,乡村人口295157人,全县城镇化率达37.48%,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均工资56371元,比上年增长16.5%;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65元,比上年增长11.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14元,比上年增长8.7 %。
社 会保障:年末有10816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5980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6399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0150人参加失业保 险,14866人参加工伤保险,13266人参加生育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 38.3173万人,参合率99.08%。
年末拥有收养性福利机构3 个。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31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54.99万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823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11.33万元。
八、教育、文化、卫生
教 育:全县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 在校学生1733人,专任教师101人。普通中学22所, 在校学生19307人,专任教师1499人。小学215 所(含教学点18个), 在校学生29807人,专任教师2140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学生87人(不含随班就读学生),专任教师10人。幼儿园24 所,在校学生7709人,专任教师151人。
文化:拥有综合档案馆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 拥有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8.5%, 电视综合覆盖率98.5%,有线电视用户数96160户。
卫生: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235个,有卫生技术人员1525人,实有床位969张,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10人。
九、城镇建设、生态建设和安全生产
城镇建设:县城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县城规划区居住人口7.1万人,城市化率达40%。
生态建设: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2.87万亩,森林面积294.12万亩,森林覆盖率68.1%;绿地率达40.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0.5%,
全年平均气温17.5℃,日照时数2301.8小时,降雨量1246.3毫米,降雨日数213天。
安全生产: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起,事故死亡人数18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16人;火灾事故2起,死亡2人。
全县共抽(送)样检验16个品种75个批次的产品,合格74个批次,合格率98.7%。其中食品检验75个批次,合格74个批次,合格率87.7%。
注: 1.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测算数,年报统计数据以《凤庆县领导干部工作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