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体化全覆盖。合理分配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民生保障多元化供给机制,提高保障覆盖面。深化“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监管,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共信息数据库,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合作,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积极推进新体育中心建设,加快县体育馆和羽毛球馆建设,完善健身运动设施,鼓励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稳步推进,全力打造卫生强县;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统筹,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水准,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失业保险和失业救助体系,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健全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七)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2016—2018年全省以农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作为扶贫标准,对全县1.07万户相对贫困户、2.33万相对贫困人口、25个贫困村帮扶对象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把扶贫开发与解决群众民生问题、促进农村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扶贫工作,完善全县扶贫考评标准和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减贫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方式,通过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型扶贫模式,多管齐下,把脱贫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抓好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业务知识,增加农民收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将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和提高低保标准,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到2018年,被帮扶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重点帮扶村有稳定的村集体收入,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生产生活明显改善。
(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途径、新形式,健全整合现有资源,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信用郁南建设、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培育发展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和社会组织有机结合,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协同共治体系。一是强化城乡基层自治。创新农村(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和推广自然村乡贤理事会的村民自治经验,探索创新住宅小区物业及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打造“信用郁南”;二是加强信用主体诚信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三是深入推进平安郁南建设。加强涉农问题等“六大”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群众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主动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四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建设法治郁南
确保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县全面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
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我县建设现代化生态县城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增强法治保障。为保障国家和省市的法规在我县执行到位,实施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1.健全政府立法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15日修正)》为准则,地方立法要加强对地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吸纳县委的政策经验;加强对规章立项建议的审核、论证,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和计划,争取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2.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改革、制定科学完善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建议稿的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咨询专家、立法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网络意见的过滤,提高立法透明度。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必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
2.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
障制度。推动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3.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4.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政务建设和信息共享,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5.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
6.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和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府。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我县民众法律信仰,促进社会规范有序,建设法治平安郁南。
1.着力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支持和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自律,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市与农村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业均衡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公证工作;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3.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廉洁诚信镇村。
4.营造覆盖全域性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各环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我县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风尚。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郁南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起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协商沟通与合作,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得到很好地落实和执行。
二、加强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支撑
按照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急盼、财力能力许可的原则,以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战略任务为目标,研究谋划一批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扩容提质、城乡美丽宜居、民生有效改善、促进绿色崛起等具有显著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制定一系列解决社会突出矛盾、营造宜业环境、激发主体活力、推进创新驱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构建规划实施的重要政策支撑体系。
三、加强重点任务的落实
将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各部门,明确责任主体,使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的衔接与协调,确保空间配置协调、时序安排统一、总体目标一致。
四、加强规划的监督考评
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严格实行奖惩责任制。完善规划年度监督检查和中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据评估结果和变化的发展环境及时调整完善规划。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接受全社会监督。
附件:1.郁南县“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2.郁南县“十三五”重大项目汇总
附件1
郁南县“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属性 | |
一、经济发展 | ||||||
1 | GDP(亿元) | 98.04 | 178 | 12 | 预期性 | |
2 | 人均GDP(万元) | 2.43 | 4.19 | 11 | 预期性 | |
3 | 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 41.58 | 65 | — | ||
4 | 三次产业比例(%) | 28.1:33.7:38.2 | 20:43:37 | — | 预期性 | |
5 |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35.7 | 37 | — | 预期性 | |
6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5.69 | 7.26 | 5 | 预期性 | |
7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 63.79 | 115.97 | 12 | 预期性 | |
8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50.87 | 93.41 | 13 | 预期性 | |
二、创新活力 | ||||||
9 | 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0.64 | 1.45 | — | 预期性 | |
其中,基础研究经费占研究与发展经费比重(%) | 0.65 | 1.4 | — | |||
10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2.2 | 61 | 3 | 预期性 | |
11 | 技术自给率(%) | 48.2 | 75.3 | 11.5 | 预期性 | |
12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0.23 | 1 | 35 | 预期性 | |
三、社会民生 | ||||||
13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4441 | 19800 | 13 | 预期性 | |
1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48 | ≤4.0 | — | 预期性 | |
15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55 | 1.8 | — | 约束性 | |
16 |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张) | 23.2 | 35 | 约束性 | ||
17 | 贫困发生率(%) | 4.93 | 0(现标准) | ≤1.85 | 约束性 | |
18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 0.028 | 0.03 | — | 约束性 | |
19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34.27 | 40 | — | 预期性 | |
20 |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95.63 | 98 | 0.49 | 约束性 | |
四、生态文明 | ||||||
21 |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2.095 | — | 约束性 | ||
22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75 | 完成市考核指标 | 约束性 | ||
23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下降4.1%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24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0.913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 | 0.168 | |||||
氨氮(%) | 0.065 | |||||
氮氧化物(%) | 0.143 | |||||
25 |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微克/立方米) | 1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其中,市城区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未开展监测 | |||||
26 | 省优良水质断面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27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 | ≥80(城区95) | 预期性 | ||
28 | 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 19.1 | 20.2 | 0.20% | 预期性 | |
29 | 森林发展 | 森林覆盖率(%) | 72.38 | 72.88 | 0.10% | 约束性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724 | 775 |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