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金融服务业体系,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多层次需求,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依托农业银行服务城乡居民、支持“三农”,实现机构网点的合理布局。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
加大旅游形象宣传。重点打造扎日南木措湖、赤玛及才扎村温泉、夏岗江雪山等景点,规划和建设集观光、休闲、科考、探险、文化娱乐、餐饮、购物、手工艺品等于一体的旅游产业链。
丰富旅游产品,促进牧民群众转移就业增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多渠道、多模式开辟农牧民旅游增收途径,加快旅游富民步伐。完善政策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人力资源、旅游用地等方面支持。积极鼓励牧民群众参与旅游纪念品研发销售、家庭旅馆与牧家乐建设经营、自驾车营地管理、休闲度假村建设经营、旅游合作组织经营、培养导游解说员等。依法提供财政税收方面优惠,鼓励旅游企业吸纳贫困牧民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加强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地区举办的各项旅游技能培训班,培养旅游专门人才。采用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组织赴内地培训等多种方式,以旅游知识和服务技能、民族传统工艺、导游解说能力等为重点,每年组织100名以上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劳动技能培训。开展旅游扶贫。争取设立门东村、尼龙村、赤玛村等三个阿里地区旅游扶贫村,建立旅游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结合当地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实现牧民群众转移就业增收。
第五章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打赢措勤脱贫攻坚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坚持“转观念、谋发展”的理念,坚持精准扶贫、高效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扶持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和争取产业化项目,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力度,加大各类项目的捆绑与整合,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
按照“县抓落实、乡镇专干、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到户为切入点,实施精准扶贫,强化扶贫对象的识别,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解决导致贫困发生的关键问题。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强化精准扶贫信息管理。运用现代信息化管理,建立统筹建档立卡、规范管理、覆盖全县、延伸到户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精准管理、动态管理。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分类指导,依托村级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干部驻村帮扶作用,落实到户项目实施机制。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优化扶贫资源配置。发挥集体经济、龙头企业、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的带动作用,逐步提高贫困户组织化程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加强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的引导。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创新援藏扶贫开发模式,增添扶贫开发动力。
第二节分类推进扶贫攻坚
科学设定扶贫路径,分类推进扶贫举措。“十三五”期间,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素质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结合我县县情,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八个一批”要求(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现“五项突破”(扶贫开发工作在基础条件夯实、公共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资金支持、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立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地县乡村“四级联动”和政策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藏扶贫、金融扶贫“五位一体”大扶贫开发格局。到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减贫摘帽,贫困农牧民“三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和“三保障”(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解决,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实现扶贫对象有技能、有就业、有钱花、能致富。
做好项目规划和脱贫计划。到2015年底,全县剩余贫困人口1189户、3501人(含社会兜底334户、570人),2016年计划脱贫171户586人,2017年计划脱贫257户879人,2018年计划脱贫299户1026人;2019年计划脱贫128户440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在2019年完成贫困县摘帽。
落实“八个一批”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一是通过为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脱贫一批。为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提供生产工具、生产资料,通过传统的畜牧业生产生活实现442户1206人脱贫;二是通过易地搬迁扶贫脱贫一批。将全县易灾区和地方病区域的贫困户异地搬迁,实现397户1387人脱贫;三是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将符合低保政策的贫困人口354户592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通过本级财政支持和扶贫募捐资金帮助承担贫困农牧民子女学杂费用,对20户28人,按每生每年3000元补贴实现脱贫。五是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强扶贫、农牧、林业等部门协作,及时兑现各项生态奖励和补偿资金,实现1001户2826人增加收入。六是医疗救助脱贫一批。针对贫困人员采用医院免一点、政府补一点、筹一点的方式,按人均补贴3万元估算,由地方政府投保,保险公司承担。通过医疗救助,实现因病致贫的23户29人脱贫。七是转移就业脱贫一批。依托林业、农牧、环保等部门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将其培养成护林员、管护员、环保监督员、草原管护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同时通过组建牧民施工队,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实现薪资(劳务)收入脱贫113户175人脱贫。八是信贷扶贫脱贫一批。推进扶贫、财政、金融机构联络机制常态化,积极争取比支农贷款更优惠的利率,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5万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扶贫贴息贷款。推行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牧区集体产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积极发展农牧区保险事业,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拓展涉农商业保险业务
表2:措勤县“十三五”时期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推进表
地名 | 农牧民人口数 | 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总数 | 所含社保数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措勤 | 3673 | 13613 | 1189 | 3501 | 334 | 570 | 171 | 586 | 257 | 879 | 299 | 1026 | 128 | 440 |
第三节完善扶贫考核办法
强化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建立由户到村、由村到乡、由乡到县的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每年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督查考评制度,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贫困群众增收、贫困村改变面貌等情况,及时了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五”期间,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重视扶贫、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干部给予提拔重用;对扶贫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给予约谈问责。
第三篇同步协调推进社会民生新跨越
第六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基本民生和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能。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差异缩小、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公共服务网点布局,促进资源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终端服务可及性和质量效益问题。
第一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