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清正廉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及县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赢得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实现全面小康,加快建设成渝中部重要节点城市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而努力奋斗!